(2014年1月修订)
为有效杜绝校园安全隐患,确保广大师生的安全,经学校研究决定,制订《华油五中校园机动车辆管理规定》。
一、机动车辆进入校园,必须严格遵守各种交通管理法规、条例,凡证照不齐的驾驶员及车辆,一律不准进入校园。
二、机动车辆进入校园,必须限速行驶,车速不能超过5公里/小时,严禁在校园内鸣喇叭,严格按照学校(或门卫)指定位置停放好。
三、凡进入校园的机动车辆,各车主需自行做好一切安全防盗、防损措施。如有遗失或损坏,责任自负。
四、凡是学生上学、放学和课间休息时间,严禁一切机动车辆出入校门或在校园内行驶。
五、严禁一切机动车辆进入学生活动场所。如有特殊情况,经主管领导同意后,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方可驶入。
六、凡进入校园的机动车辆,必须严格遵循“车让人”的原则,如有发生车伤人的事故,一切后果由司机负责。
七、凡进入校园的机动车辆,如有发生自燃、自爆、失控等事故,以致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均由各车主负全责。
八、凡进入校园的机动车辆,相互之间发生碰撞,轻者由双方协商解决,重者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将交至司法机关处理。
九、上、下班驾驶机动车的教职工,严禁用私家车搭载学生,违者带来的一切后果均由车主本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