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市教育局“教基〔2015〕11号”文件
关于转发《沧州市教育局关于
严禁擅自提前组织报名考试和泄露生源信息的通知》
分局所属各学校:
现把《沧州市教育局关于严禁擅自提前组织报名考试和泄露生源信息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学校(包括高中)认真贯彻落实文件精神,传达到每一位教师,保证油区良好的招生考试秩序。
石油分局
2015年4月16日
沧州市教育局文件
沧教基〔2015〕11号
沧州市教育局
关于严禁擅自提前组织报名考试和泄露
生源信息的通知
渤海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石油分局、各县(市、区)教育局(文教局)、市直各中学(幼儿园):
随着高中、初中招生工作的临近,为了进一步治理乱报名、乱考试、乱招生现象,确保我市基础教育招生考试有序进行,特通知如下:
一、全市各高中、初中学校要按照教育主管部门的统一要求和部署,严格遵循规定的时间、范围、计划和程序招录新生,禁止提前组织任何形式的报名和考试,凡是出现乱挖生源的行为,按相关规定严肃追究学校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所招录的新生一律不予建立学籍。
二、全市各级教育招生主管部门、各初中和小学及教师严禁通过任何形式,未经批准擅自泄露考试和生源信息,凡是出现擅自泄露考试和生源信息的行为,一律按违纪处理,严格追究单位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各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市直中学要将此通知精神迅速传达到每一所辖区学校和每一名教师,严肃认真地贯彻和执行,强化责任,严肃纪律,令行禁止,共同维护我市基础教育规范健康的招生环境。
沧州市教育局
2015年4月7日
(共印45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