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父母购买华北油田改善房 子女申请公积金贷款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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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缴存单位及缴存人:
为了进一步提高住房公积金使用效率,公积金中心决定开展父母购买华北油田改善房,子女申请公积金贷款的业务,具体规定如下:
1. 此贷款只适用于华北油田改善房,包括已交完房款的创业家园B区、E区和供应阳光小区。
2. 缴存职工为主借款人,父母为共同借款人,主借款人须为房产的唯一继承人。
3. 由担保公司提供保证担保,以所购房产进行预抵押登记。
4. 为了防范贷款风险,进入审批贷款流程前,主借款人父母(改善房房主)应到冀中公证处办理《遗嘱》公证书,《遗嘱》中的唯一继承人须是主借款人。
1. 个人信用查询。借款人(夫妻)持身份证于
2. 贷款资料录入。主借款人于
3. 办理贷款联合审批手续。借款人(夫妻)和共同借款人(夫妻)持贷款资料到指定地点进行贷款审批手续,届时公积金中心、贷款银行、担保公司联合办公,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结束联合审批办公过后,借款人需独自办理。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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