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学生资助政策宣传工作的通知》(冀教明电〔2018〕15号)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不断提高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水平,加强对学生资助工作的宣传力度,促进资助政策落实,全面提升学生资助宣传的工作水平和应对能力,使社会各界更好地了解国家资助政策,形成关心、支持、参与学生资助工作的良好局面,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应助尽助,保障教育脱贫攻坚任务顺利完成。
二、目标任务
通过开展全方位、多层次、多形式的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活动,实现学生资助政策宣传全覆盖,做到“横到边、纵到底”。
三、宣传重点
普通高中教育: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助学金、免学杂费政策;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含非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和经济困难残疾人家庭的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资助。同时宣传下一学段大学新生入学资助项目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政策等。
四、实施阶段
从学校实际情况出发,有针对性的确定重点宣传内容和项目,充分把握寒暑假、新生入学等重要时间节点,特别要加大对资助内容、资助对象、资助程序等常规资助和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大学新生入学资助等重点项目的宣传。相关政策文件:《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冀政发〔2016〕17号)、《沧州市财政局 沧州市教育局关于建立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资助制度的实施方案》、《河北省教育厅等五部门关于印发<河北省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冀教财〔2017〕2号)、《教育部办公厅等四部门关于印发<普通高中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除学杂费政策对象的认定及学杂费减免工作暂行办法>的通知》(教财厅〔2016〕4号)、《关于印发<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资助项目暂行管理办法>的通知》(教基金会〔2012〕10号)、《关于引入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的通知》(冀教资助〔2016〕6号)等。
时间:每年5月——6月
主题:对毕业生下一学段资助政策提前宣传
内容:学校主动前移宣传关口。重点介绍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具体政策实施办法,开展毕业生还款知识宣传活动,对学生进行诚信教育。
具体措施:
1. 利用学校公示栏及高三走廊黑板张贴宣传相关国家政策。
2. 在毕业典礼、高考志愿填报大会宣传相关国家政策。
时间:7—8月
主题:开展家访等活动普及资助政策
内容:组织学校领导、班主任、老师走进社区街道,深入学生家庭,宣传讲解各项资助政策。征求家长对资助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提高群众对学生资助工作的满意度。
具体措施:
1. 印制相关资料上街宣传各项资助政策。
2. 组织学校领导、班主任、老师深入学生(以在校生为主)家庭,利用家访讲解各项资助政策。
3.国家资助政策资料和新生入学须知同时发放。
时间:9—10月
主题:新生资助政策宣传
内容:对新生能够享受的资助政策进行宣传和落实工作。
具体措施:
1. 在新生开学典礼上进行宣传资助政策。
2.学生入学后,要给学生上一节资助政策宣传课,全面介绍本学段资助政策以及申请、评审和发放等流程,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知晓资助政策。做好家庭经济困难新生信息采集、新一轮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和奖助学金申请评定等工作的落实。
五、宣传方式
1. 国家资助政策上传至校园网平台。
2. 利用各年级QQ群、微信群、黑板报、宣传栏,家长一封信等线上线下宣传途径,确保资助政策宣传解读全覆盖。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成立宣传活动领导小组,组长:张德年,副组长:赵林涛,王炜,组员:刘英,李世荣,
(二)注重实效,把握宣传重点。
宣传采取全方位,多形式,结合学校实际,突出重点,不断提高群众对学生资助工作的关注度和支持率。
(三)做好资料的归档整理工作。
在做好国家学生资助政策宣传工作的同时,及时收集和留存有关学生政策宣传材料归档,整理典型材料,总结宣传工作经验,以备相关检查。
华北油田第五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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