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油分局所属各单位:
按照河北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中心《关于实施河北省2020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全员远程培训的通知》(冀继教中心〔2020〕4)和沧州市教育局《关于2020年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继续教育工作安排的通知》(沧教师函〔2020〕6号)要求,现对我局2020年中小学教师全员远程培训工作安排如下:
一、参训对象
石油分局在职在岗教师。参加本年度国培计划、省级培训的教师可不参加本项目。
二、参训项目
河北省2020年中小学教师全员远程培训常规项目(简称“常规项目)。
三、日程安排
1.报名:各单位填写校级管理员汇总表、学员导入模板,务于11月19日前以学校名为文件名发送至邮箱jjk2752357@163.com。
2.正式培训:2020年12月11日开始到2021年3月25日结束,分以下四个学习阶段。
第一阶段:12月11日—1月31日,完成公共课学习(12学时或250分钟),未完成该阶段学习任务则不能进入第二阶段的学习。
第二阶段:1月1日—2月10日,完成专业课程和信息技术与学科融合课程的学习,未完成该阶段学习任务则不能进入第三阶段的学习。
第三阶段:2月1日—3月10日,参加班级研修活动。
第四阶段:2月10日—3月25日,完成实践性作业(信息技术与学科融合的教学设计、教学案例、微课,三者选其一)。
义务教育阶段学员的学习由基础教育教师培训网负责维护与管理,客服电话:400-669-9800。非义务教育阶段学员学习的由全国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网负责维护与管理,客服电话:400-812-1228。
3.登录学习网址:参训教师必须从河北教师教育网(www.hbte.com.cn)登录,具体操作如下:点击右上角“教师登录”--输入账号、密码、验证码后点“提交”(如忘记密码,可点“找回密码”)--点击左侧导航栏的“项目培训”--“进行中项目”--在右侧“项目名称”下点击“2020年河北省中小学校及幼儿园教师全员远程培训项目”--“进入学习”。
必须从河北教师教育网登陆学习,通过其他途径学习的不累计学时。
4.选课:选课总学时不少于52学时,其中,须选学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代表大会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等专题课程不少于4学时,师德师风类课程不少于4学时,疫情防控知识、健康卫生教育、心理疏导类课程不少于4学时。专业课部分须按项目要求进行选学。
参训教师根据自身专业发展需求,分学段、分学科选择相应的培训课程。其中,信息技术与学科融合类课程不少于15学时。
5.考核办法:从网络研修、参加班级研修活动、实践作业三个维度进行考核。网络研修成绩合格得50分、不合格得0分;参加班级研修活动得10分,一次未参加得0分;实践作业成绩优秀得30分、合格得20分,不合格得0分。合格标准:最终成绩≥80分,且必须参加至少一次班级研修活动。线下研修活动,作为非必需考核项,视疫情防控情况而定活动的形式,成绩优秀得10分,合格得7分,不合格得0分义务教育阶段学员考核办法与非义务教育阶段学员考核办法略有不同,请登录学习平台后认真阅读。
6.培训经费:根据省教育厅有关文件规定,河北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全员远程培训费标准为每人每年100元标准,培训费须在参训教师所在学校年度公用经费5%的教师培训经费中列支。
石油分局基教科
2020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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