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1月30日至12月6日是第三个全国“宪法宣传周”,12月4日是第七个宪法日。在11月30日的升旗仪式上学校作出“学宪法、讲宪法”总动员,要求各班学生在第七个宪法日来临之际,认真学习宪法,本周班会主题“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制中国”,全校三个年级统一宪法宣传课件、《宪法伴我们成长》音频及其歌词。
在主题班会上,各班学生积极主动宣讲宪法,并结合身边的例子,例举宪法的作用,深刻认识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学生们认真学唱《宪法伴我们成长》。
思想政治课堂重点宣传宪法规定的公民基本权利、基本义务,培养学生权利与义务的一致性思想。
公民的基本义务:
(一)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保守国家秘密,爱护公共专财产,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
(三)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
(四)保卫祖国,依法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
(五)依法纳税。
(六)其他方面的基本义务。
我国宪法规定的基本义务表现出多样性的特点,除上述的基本义务之外,宪法还规定了劳动的义务,受教育的义务,夫妻双方计划生育的义务,父母抚养未成年子女的义务,成年子女赡养父母的义务。
历史课堂也着重讲解了宪法的修改历程,使学生明白宪法的修改也是与时俱进的。
高一年级学生会主动制作宪法宣传手抄报,学生们精心准备,认真设计,在活动中增强自己的宪法观念。
高一年级全员参加网络宪法知识学习和竞赛
表扬奖励网络学习“金牌”学生,对于无奖牌学生鼓励反复学习,提高综合评价成绩,增强宪法观念。
充分运用网络资源进行宪法宣传,利用校园网宣传宪法晨读内容,高声诵读,提高宪法意识。
总之,宪法是国家根本大法,作为一个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人人必须学法、守法,做一名合格公民!
上一篇:“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日宪法晨读内容[ 12-03 ]
下一篇:高三年级组织《民法典》进校园学习活动[ 12-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