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油分局所属各单位:
为加强我局中小学骨干教师队伍建设,充分发挥骨干教师的引领作用,推动教育教学改革的深入发展和基础教育质量的提高,经研究,决定评选第八批分局骨干教师。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分局所属各学校在教学一线的各学科任课教师及分局教研室专职教研员。
二、评选条件
骨干教师评选条件见《石油分局骨干教师评选条件及细则》(附件)。
三、评选办法
骨干教师的评选要遵循坚持标准,公开透明,确保质量,好中选优,宁缺毋滥的原则,并严格按照以下程序推荐评选。
(一)推荐提名
学校要组织教职员工认真学习有关文件,允许所有符合条件的教师公平竞争。学校确定的推荐人选,要在校内张榜公示。
(二)组织考核
各学校要成立专门的评审委员会,负责对本单位骨干教师推荐人选的考核。考核从两方面进行,一是对参评教师的基本条件进行认真审核;二是对参评教师近3年(2017年9月1日至今)的教育教学工作进行客观评价。分局评审委员会将对各校推荐人员基本条件进行审查,组织说课及答辩活动,综合考核教育教学工作表现和说课答辩。
(三)名额分配
本着“宁缺毋滥”的原则进行推荐,专任教师在60名以上的单位最多推荐2人,60名以下的单位最多推荐1人。
(四)公示名单
各学校对确定参评人员要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
(五)上报材料
1.《石油分局骨干教师评审表》,一式一份,A4纸双面打印。
2.《石油分局骨干教师参评人员一览表》,一式一份,校长签字、加盖学校公章的照片和《一览表》电子表格、《个人信息详表》电子表格、公示照片一并发送到jjk2752357@163.com。
3.参评材料证书原件装入资料册,由学校审核后退还本人。组档材料为证书复印件和证明原件,A4纸大小,装订成册(参照晋职资料整理方式、胶装),组档材料要按照目录(见附件)顺序排列,原件与复印件顺序要一致,同时附目录清单,学校审核人要在复印件上逐一签字、加盖学校公章,分局组织或选送的获奖项目需有分局相关部门的签字、盖章。
4.电子信息和纸质版材料上报截止时间为12月18日17时前,过期视为放弃。
各单位要对上报参评材料进行认真核实,确保其真实可信,对弄虚作假者将取消参评资格,并对相关单位进行通报批评。
四、评审工作
分局成立骨干教师评审委员会,组织评审工作。评审通过的人员,由分局批准并颁发沧州市教育局石油分局骨干教师证书,有效期为五年。
附件:石油分局骨干教师评选条件及细则、石油分局骨干教师参评人员一览表、石油分局骨干教师评审表、组档材料目录、个人信息详表
石油分局基础教育科
2020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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