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沧州市教育局1月7日召开的疫情防控视频调度会会议精神及当前疫情防控要求,更好保障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经分局研究,现对寒假工作有关事宜作出如下通知:
2.初中、高一、高二年级1月15日前放假(外围地区学校按当地政府要求执行)。
3.高三年级根据省教育厅有关要求进行(如果省教育厅取消模拟考试,1月23日前放假)。
小学期末考试分局不再统一组织,教研室只提供试卷,各学校可根据学校实际自行安排。初中期末考试时间暂定于1月11日、12日。高一、高二年级期末考试按市教育局教科所安排进行。
1.各学校在放假前要对假期工作和开学准备工作做出适当安排,对各项工作要制定预案,特别要做好不能正常开学的教学准备工作,如线上教学、教材发放等。学校要给学生家长发放告知书,对防疫、教学等提出具体的要求。
上一篇:关于高一高二寒假期末考试时间调整的通知[ 01-07 ]
下一篇:关于进一步做好寒假期间疫情防控有关工作的通知[ 01-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