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2021年寒假安排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21年01月08日
 

 

石油分局所属各学校:

根据沧州市教育局1月7日召开的疫情防控视频调度会会议精神及当前疫情防控要求,更好保障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经分局研究,现对寒假工作有关事宜作出如下通知:

一、时间安排

1.小学1月8日开始放假。

2.初中、高一、高二年级1月15日前放假(外围地区学校按当地政府要求执行)。

3.高三年级根据省教育厅有关要求进行(如果省教育厅取消模拟考试,1月23日前放假)。

4.开学时间另行通知。

小学期末考试分局不再统一组织,教研室只提供试卷,各学校可根据学校实际自行安排。初中期末考试时间暂定于1月11日、12日。高一、高二年级期末考试按市教育局教科所安排进行。

二、相关要求

1.各学校在放假前要对假期工作和开学准备工作做出适当安排,对各项工作要制定预案,特别要做好不能正常开学的教学准备工作,如线上教学、教材发放等。学校要给学生家长发放告知书,对防疫、教学等提出具体的要求。

2.放假期间,各学校要遵照《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印发中小学生减负措施的通知》(教基〔2018〕26号)要求,不准在寒假期间补课或上新课,更不准出租教室或办各种名目的收费补习班。要教育学生遵纪守法、自觉遵守社区及学校的各种要求,积极参加体育锻炼,按时完成寒假作业,过一个快乐、文明、和谐的春节。

3.放假期间,各学校要安排班主任、科任教师,在假期中及时与学生建立各种联系,设立教师与学生及家长的联系热线,督促学生切实遵守有关规定,帮助学生解决学习上、生活上的各种疑难,做学生的贴心人。要安排心理教师做好学生心理教育工作,引导学生全面客观认识疫情,保持健康的心理状态。

4.放假期间,学校要做好教师队伍的管理工作。要提高政治站位,压实责任,落实好学校领导包联措施,随时掌握本学校教师的动态,随时了解教师教育管理学生方面的情况。同时,教育全体教师自觉遵守有关规定,自觉践行职业道德,切实杜绝有偿家教行为。各学校要加强服务区域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5.各学校要高度重视疫情防控,切实杜绝麻痹行为。认真做好防大疫的思想准备,提前谋划教育教学工作。各学校在教育教学管理上,要做到未雨绸缪,对上学期学校“停课不停学”工作进行全面分析、总结,充分吸收好的做法。在平台建设、授课管理、效果检测等方面提前考虑,做出各种应对方案。

6.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切实加强学生放假前疫情防控各学校要严格落实《中小学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更新版),坚持人物同防、多病共防,逐层压实常态化防控主体责任,落实落细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四早”要求,落实各项措施,牢牢守住校园疫情防线。

放假前,各学校要继续强化疫情防控和防疫知识宣传教育,上一堂安全卫生防疫专题课教育师生假期坚持非必要不外出、不聚集、不聚餐,不到中高风险地区和人员聚集公共场所假期中,各学校继续做好师生身体健康监测,严格执行“晨午检”“日报告”“零报告”制度,监测师生和与学生共同居住家庭成员的身体状况、体温状况、确诊情况、疑似情况和密接情况。加强家校沟通,通过致家长一封信、信息提示、网上家访等途径,指导督促家长做好学生居家学习生活和疫情防控,维护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沧州市教育局石油分局     

2021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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