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2021年初教育部印发的《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手机管理工作的通知》中“原则上中小学生不得将个人手机带入校园”的要求,为了更好地保护学生视力,让学生专心于学习,预防沉迷网络,进一步加强“家校合作,协同育人”,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做具体规定如下:
1. 禁止学生携带智能手机等电子产品进校园。住宿学生因交通安全路途需要,返校后立即要关机并上交到年级组(班主任)指定地点集中管理。在校园内使用一经发现,则无条件上交学校统一保管,毕业后由家长来校领取。学校宿舍不提供充电宝的充电服务。
2. 学校教师发现学生在学校内使用手机,有权将学生手机收交至政教处;班主任发现本班学生在校园内使用手机,有权将学生手机代为保管并及时联系家长。
3. 政教处、年级组定期开展关于学生携带手机的检查活动,对发现携带手机的学生,予以统一保管并通报批评,同时通知家长配合学校对学生手机进行有效管理。
4. 教师在收缴手机的过程中,学生出现不给予配合的将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及以上纪律处分,态度恶劣的通知家长到校配合教育。
5. 学校艺术节、社团、运动会等大型活动,班主任按照学校要求申请后可安排固定人员携带相机负责活动拍照。班级板报需要的图片由班主任在校期间完成
6. 宿舍楼提供插卡电话,允许学生适当与家长沟通,缓解学习压力。
7. 在校期间若有特别紧急情况,学科教师、班主任和各年级组成员将及时联系和告知学生家长。如果特殊需要学生带入校园必须有家长书面申请。
8. 本规定自2021年3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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