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油分局执行《沧州市市级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 有关问题的解答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21年03月18日
 


沧州市教育局石油分局执行《沧州市市级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中相关差旅费标准。为了方便操作,我们制定了《沧州市教育局石油分局差旅费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解答》,请在工作中遵循。

1. 出差区域如何认定?

工作人员到常驻地以外县(市)开展的异地公务活动视作出差,如常驻地在任丘,工作人员到任丘市以外开展的异地公务活动视作出差,其中:到沧州地区以内各县(市)视作市内出差,到沧州地区以外视作市外出差。常驻地在廊坊市万庄,工作人员到廊坊市开展公务活动不视作出差

2. 市内交通费如何报销?

市内交通费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计算,到市内各县(市)出差,每人每天按40元,到市外出差,每人每天按80元包干使用。乘坐公务用车、租用车辆出差的,不再领取市内交通费。

3. 出差人员实际发生住宿而无住宿费发票的差旅费如何报销?

出差人员实际发生住宿而无法取得住宿费发票的,由出差人员说明情况,并经所在单位领导批准,可以报销城市间交通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

4. 出差人员只有单趟城市间交通票据或没有城市间交通票据的,如何报销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

出差人员应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前往出差目的地。如只有单趟城市间交通票据或没有城市间交通票据,经单位领导确认未乘坐公务用车,也可按规定领取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如乘坐公务用车、租用车辆等交通工具,按标准领取伙食补助费。

5. 参加会议、培训的差旅费如何报销?

工作人员外出参加会议、培训,会议、培训期间执行会议和培训费的相关制度。交纳会议费、培训费的,原则上只报销往返城市间交通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如有特殊情况,需说明情况,并经领导批准。往返会议、培训地点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及会议、培训期间的住宿费按照差旅费管理办法的规定报销。其中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到常驻地地区以外参加会议、培训的按往返各1天计发,往返路途各超过1天的按实际路途天数计发;当天往返的按1天计发。到常驻地地区内各县、市参加会议、培训的按往返合并1天计发。

6. 出差人员住宿要求。

当天往返但公务活动超过半天的,可安排午休房,最高按全天房价的一半报销。工作人员出差,原则上2人住一标准间,出现单男(女)时,可单独住一间。

7. 出差人员乘坐交通工具的等级要求。

出差人员选用硬席火车时原则上乘坐硬座,但在晚8时至次日晨7时期间乘车时间6小时以上的,或连续乘车超过12小时的,经单位领导批准,可以乘坐硬卧。工作人员因路途较远或出差任务紧急,需乘坐飞机的(必须到公务机票采购网采购),必须事前经业务主管领导批准,方可乘坐飞机,未经批准擅自乘坐飞机的,一律不予报销。

8. 出差人员降低乘坐等级是否给予补助?

差旅费管理办法规定的交通工具等级是出差人员可以乘坐交通工具的上限。出差人员降低乘坐等级的不给予补助。

9. 出差人员由接待单位统一安排食宿的如何交伙食费?

接待单位协助安排就餐的,出差人员应当在差旅费管理办法规定的标准内向接待单位交纳相应的伙食费。接待单位应向出差人员出具接收凭证,收取的伙食费用于抵顶接待单位的招待费支出。报销时,在伙食补助标准限额内按接收凭证给予伙食补助。

10. 出差人员由接待单位或其他单位提供交通工具的如何交市内交通费?

接待单位提供交通工具的,出差人员应当在差旅费管理办法规定的标准内向接待单位交纳市内交通费。接待单位应向出差人员出具接收凭证,收取的市内交通费用于抵顶接待单位的车辆运行支出。报销时,在市内交通费标准限额内按接收凭证给予市内交通补助。

11. 工作人员调动搬迁路费如何报销?

工作人员因调动工作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由调入单位按照差旅费管理办法的规定予以一次性报销。随迁家属和搬迁家具发生的费用由调动人员自理。

12. 经单位领导批准工作人员出差期间回家省亲办事的差旅费如何报销?

工作人员出差期间回家省亲办事的,城市间交通费按不高于从出差目的地返回单位按规定乘坐相应交通工具的票价予以报销,超出部分由个人自理;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按从出差目的地返回单位的天数(扣除回家省亲办事的天数)和规定标准予以报销。

13. 本办法从2019年5月 22 日执行。






关于印发《沧州市市级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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