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油分局所属各学校:
为提高预算编制质量,实现预算管理的规范化和制度化,现将2021年预算表样下发给你们,各校请按照沧教石油计财字〔2021〕11号文件下达的各校预算指标编制2021年财务收支预算,于3月26日前上报财务组。上交纸质(A4纸)资料1份,电子文档一份。
编制预算要求:
1、各学校要在充分考虑年度内教育教学工作计划和长期发展规划的基础上,结合本年度学校的计划投资安排,科学、合理、均衡安排本年度财务收支预算。核销员要按照本通知要求,认真核对各项支出比例及预算科目填列是否准确。
2、编制预算时,根据经费指标,按照预算编制原则,编制日常经费收支预算表和项目经费收支预算表,经学校预算委员会审查通过后上报。
3、本次经费指标包括义务教育保障经费、非税收入及补充办公费。
4、改善办学条件的项目经费支出按规定的提取比例提取,各校在提取的范围内按规定列支(具体提取比例详见预算表说明)。
5、在职职工体检费各校按实际体检人数,以人均230元标准在学校经费指标内据实列支。
6、学校预算支出(含日常经费和项目预算)6月底达到总预算(预算收入合计减去科室分配费用)的60%,10月底学校预算支出(含日常经费和项目预算)达到总预算(预算收入合计减去科室分配费用)的90%。
7、各校偿还以前年度的双投欠款,在3月份列支,还款额最低不少于累积欠款额的50%。学校自行安排的本年项目支出要逐项附详细说明,说明项目名称、立项原因、相关明细、预计单位价格和总价。
8、学校年度财务预算批准后,成为指导学校财务活动的规范性文件,财务部门将按照月度预算安排的支出项目和费用控制支出,并进行考核,严禁无预算或超预算开支。月度预算确需调整的,经财务科审核后在次月方可进行报销。
9、经批准的项目报告,作为项目实施依据,待项目完工后,学校持申请报告及相关原始单据到财务核销。
附件1:预算表样
石油分局计财科
2021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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