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油分局所属各学校:
4月22日下午,省教育厅召开了“全省校园欺凌防范工作视频调度会”,通报了近期我省发生的多次校园欺凌事件,杨勇厅长对做好校园欺凌防范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为警钟长鸣,杜绝此类现象发生,现就我局进一步做好预防校园欺凌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安全防范意识
各中小学对预防校园欺凌工作要引起高度重视,要强化责任意识,校长是学校预防校园欺凌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副校长、班主任是直接责任人,严格实行谁主管谁负责,谁主管谁教育,层层落实工作责任,进一步强化预防校园欺凌工作责任的落实。
各校要采取召开班子会、班主任会、教师会、班会等形式,集中组织开展以治理欺凌行为为主题的专题教育,认真组织开展预防校园欺凌主题教育;要集中对学生开展以校园欺凌治理为主题的专题教育,利用电子屏幕、校园网、黑板报、橱窗、广播等方式,通过国旗下讲话、主题班会、团队活动、报告会、征文比赛、演讲会、专题讲座等多种形式向师生家长广泛开展预防校园欺凌教育宣传。
各校要严格班主任管理,加强教师管理,强化政教处职责落实。要进一步加强法治教育,严肃校规校纪,建设平安校园、和谐校园,让学生懂得基本的法律界限和道德行为底线,消除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的错误认识,养成遵规守法的良好行为习惯。要根据《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培养学生健全人格和良好心理品质。班主任及教师要把学生当成自己的孩子一样,充分关心关爱。
二、进一步做好摸排工作,加强家校沟通
各校要加强摸底排查,全面开展学生矛盾纠纷隐患排查,积极发动全校师生搜集校园欺凌信息,设置并公布校园欺凌治理电话。充分发挥学校群团组织、心理咨询室和心理辅导教师的作用,特别是针对有心里困扰的学生进行心理辅导和疏导教育,防患于未然。要及时发现、认真处理和科学处置校园欺凌事件,坚持教育为主的方针,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对涉嫌违法犯罪的要及时向公安部门报案并配合立案查处。
三、进一步加强家庭教育,促进家长监护责任落实
家庭是孩子的第一所学校,家长是孩子的第一任教师,管教孩子是家长的法定监护职责。各校要通过家访、家长会等有效途径,帮助家长了解防范学生欺凌和暴力知识,增强监护责任意识,提高预防能力。要教育引导家长注重家风建设,加强对孩子的管教,注重孩子思想品德教育和良好行为习惯培养,从源头上预防学生欺凌乃至暴力行为发生。要引导家长增强法治意识,掌握科学的家庭教育理念。要引导家长尽量多安排时间与孩子相处交流,及时了解孩子的日常表现和思想状况,构建良好的家庭亲子关系;引导家长积极与学校沟通情况,切实加强对孩子的管教。各校要重点加强对后进生、单亲家庭学生、留守儿童和贫困户家庭子女的心灵关爱,要协同相关乡镇、社区、村(居)委会,做好对他们的监管和关心关爱等看护教育工作,避免因家庭缺少关心、放任不管等问题出现的欺凌现象发生。要通过发放《致学生家长一封信》等形式,将安全教育和管理延伸到家庭。同时依托家校网络联系平台进行预防学生欺凌安全教育,使安全教育工作形成学校、家庭、社会等方面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四、进一步建立健全校园欺凌防控体系
各学校要完善预防校园欺凌的工作制度,建立校园欺凌现象应急处置工作预案,明确预防、发现、教育、管理、疏导、处理等各环节各相关岗位人员工作职责。同时,要加强欺凌治理工作的人防、物防和技防建设,确保应急反应渠道畅通,要教育学生遇到欺凌行为时,及时向学校报告,必要时拨打110报警,及时制止欺凌行为发生。
要加强门卫安全管理,严格学生出入管理,严防社会不法分子以各种借口进入校园滋事,防止意外伤害事故的发生。要加强校园欺凌预防与处置应急管理,制定校园欺凌风险清单,完善、细化各项应急处置预案。确保一旦发生突发事件,能够快速反应、高效应对、迅速管控,最大限度降低校园欺凌事件危害。要强化警校共建,积极联系当地民警,开展法制警示教育,教会学生自护自救常识,营造法治安全的育人环境。
五、探讨思考回答好以下问题
4月22日全省预防校园欺凌视频会后,分局主管领导对此项工作提出了以下三点思考:一是孩子在校内外受到欺凌后,为什么不主动给班主任、教师和家长说出来?二是班主任、教师和家长应该怎样深入了解欺凌学生的想法,实施欺凌行为的孩子为什么要这样做?三是学校管理者、班主任和教师思考怎样才能切断和杜绝校园欺凌的发生?
各学校要高度重视校园欺凌防范工作,一把手要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认真开展预防校园欺凌排查工作,同时思考并回答好分局领导提出的思考问题。各学校要将具体工作和解决问题的办法形成报告,于4月29日下班之前报分局安全科。
上报邮箱:108192348@qq.com
联系电话:2703464
沧州市教育局石油分局
2021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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