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女职工团体重大疾病保险”工作的通知

作者:丁莲 来源:校办 发布时间:2011年03月23日
 

 

学校各位女职工:
    根据石油分局工会《关于进一步做好 “女职工团体重大疾病保险”工作的通知》精神,有效地保障女职工在突患大病后获得经济上的补偿,增强女职工抵御大病的经济承受能力,五中工会组织开展“女职工团体重大疾病保险”活动,本着把好事做好,做实,女职工自愿的原则,切实为女职工办一件好事。
    由于近年来女性恶性肿瘤发病率逐年上升,赔付率持续走高,经与保险公司协商,从2010年3月1日起,女职工缴纳保险费由12元钱调整为15元。即:女职工交纳15元,在保险期内(一年),经县及以上医院初次确诊为原发性妇科癌(乳腺癌、子宫癌、子宫颈癌、卵巢癌、输卵管癌、阴道癌),由保险公司按其保险金额给付保险金(1万元)。这项活动花钱少,保险系数大。
   学校女职工在办理职工入保手续时,应向学校工会提供身份证号码,此项活动截止日期为 4 月2 日。
 
 
华油五中工会
2011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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