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油五中教师日常行为规范

作者:杜庆桐 来源:校办 发布时间:2008年04月29日
 

   

教师行为是教师形象的标志,也是内在素质的体现。规范教师行为是建立融洽和谐的教师、学生、家长之间关系的重要方式,是加强师德建设和校园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实现学校办学目标的重要保证。按照《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对教师行为规范作如下规定:
一、在校规范
1、热爱祖国,保持民族气节,增强民族自信心,升国旗秦国歌时应肃立、行注目礼。
2、热爱学校、关心集体,以主人翁精神积极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
3、遵纪守法,不迟到不早退,有事按规定履行请假手续。
4、穿戴整洁、朴素大方,庄重得体。男教师不剃光头,不染发(不含黑色)、不留长发、长须,不穿拖鞋,不在公共场合打赤膊。女教师不染发(不含黑色),不穿拖鞋,不化浓妆,不穿奇装异服。
5、举止文明。自行车、摩托车放入棚内且停放整齐,不在校园骑车。对学生的问候要微笑点头还礼致意,教师之间要互相问候。不讲污言秽语,不在公共场所吸烟。
6、讲究卫生,主动清扫办公室。办公室桌上物品摆放整齐,不随地吐痰,不乱扔纸屑。爱护学校财产、勤俭节约,离开办公室要关灯、关扇、关空调。
7、净化办公室,不在办公室内大声喧哗或闲聊,不做与办公无关的事情,不影响他人正常办公,禁止上班期间在办公室打牌、下棋、在网络上玩游戏、聊天。
8、批改作业要按规定量及时完成,作业本上要作评语。
9、和学生谈话时态度要诚恳,语言要文明,声音要适度,要尊重学生的人格,保护学生的自尊心。
10、接待家长要热情、大方,严禁训斥家长。对家长的意见或批评要耐心听取,对家长的要求要给予解答或说明,接待家长后要礼貌送行。
11、教师之间要讲团结,讲宽容。发生矛盾时,要多作自我批评,严禁大声争吵或骂人,严禁把教师之间的矛盾暴露在学生面前。
12、积极参加政治和业务学习,武装头脑,更新知识,增长才干。严禁乱收费、乱购买资料。
二、上课规范
13、提前做好上课的准备工作,检查教案、教材、教具是否准备就绪。仔细检查仪表、穿戴是否规范得体。不穿拖鞋、背心进教室,不准坐着讲课。
14、严格按课表上课,积极参加集体备课和教学研究活动,备好每一节课,经常互相听课,不准无教案上课。
15、预备铃响到教室外等候,上课铃响进入教室并和学生互相问候。上课中间不准离开教室。
16、上课时仪态庄重得体,语言文明、准确、生动,要讲普通话。板书工整、规范。学生做练习时要巡视,耐心指导并回答学生的提问。
17、言传身教,教学相长,建立民主、平等、和谐的师生关系。课堂内学生发言时要耐心听取,学生发言完毕后,要作鼓励性评议。
18、热爱学生,尊重学生,妥善处理学生中的各种问题。严禁在课堂内用讽刺、挖苦的语言教训学生。坚持正面教育,不准以罚代教(罚站、罚劳动、罚抄作业等),严禁其它形式的体罚或变相体罚产,不准随意将学生撵出课堂。在课堂内批评学生时要诚恳,做到恰如其分。
19、不得在课堂内看与上课无关的书刊,或做其它无关的事,不酒后进课堂,严禁在课堂内接打电话。
20、按时下课,不准拖堂。
三、校外规范
21、教师外出时要遵守社会公德。在公共场所要举止文明,维护社会秩序,敢于见义勇为。
22、骑车、驾车或行走要自觉遵守交通规则。乘坐交通工具要文明礼让。
23、不赌博、不参加封建迷信或法轮活动,不信、不听、不传播谣言。
24、拾金不昧,不受引诱,严防欺诈,爱惜名誉,不失人格。养成良好的文明习惯,自觉保护公共环境。
25、严于律己,为人师表。凡要求师生共同遵守的纪律、制度,教师要首先遵守,凡要求师生共同完成的任务,教师要身体力行,要用自己的模范行为影响学生。作风要正派,不以教谋私,不以任何借口和手段向学生、家长或单位索要钱物,严禁乱办班,乱补课。
附:华油五中教师日常行为“八不准”
1、不准无教案上课;
2、当课教师不准在课堂抽烟和使用通讯工具;
3、不准上班前饮酒;
4、不准染发(黑色除外);
5、不准穿薄、露、透等奇装异服;
6、不准体罚或者变相体罚学生;
7、不准违规乱办班、乱补课;
8、不准乱订发教辅材料以及向学生推销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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