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局所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推动石油分局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根据《沧州市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治理专项治理整改“回头看”实施方案》的安排部署,石油分局制定了《沧州市教育局石油分局教育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现结合石油分局领导、机关科室长包校制度,实行教育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行动包校责任制,以加强对专项治理工作的督导和落实。
一、落实责任,加强督导。包校领导要在2018年6月底前,深入包片学校开展教育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整改“回头看”活动,通过明查暗访,发现问题、聚焦问题,研究制定具体方案,重点督查建立问题清单整改台帐。进一步明确责任,要求各学校与石油分局签定责任状,确保督导到位,检查到位,整改到位。
二、督导检查内容
(一)违纪违法问题
1.贪污侵占和克扣、挤占教育资助和教育扶贫款物。
2.行贿受贿,利用教育资助和教育扶贫项目、款物分配、管理谋取利益。
3.虚报冒领,通过伪造材料、虚报情况等方式骗取、套取教育资助和教育扶贫款物。
4.截留挪用,将教育资助和教育扶贫款物截留或挪作他用。
5.在教育资助和教育扶贫项目、款物分配使用中挥霍浪费、脱离实际、造成损失。
6.吃拿卡要,违规向贫困群众、贫困学生索要财物、收取费用或提供有偿服务。
7.优亲厚友,在贫困生认定、资助申请和学生资助、扶贫款物发放中不讲原则、有失公平公正。
8.违规操作,教育扶贫资金项目不按程序审批、招投标、验收等。
9.其它违纪违法问题。
(二)执行政策和工作作风问题
1.教育扶贫帮扶措施脱离实际,不接地气、难以落实;建档立卡等资助办法不符合国家政策。
2.建档立卡“三免一助”未做到“全覆盖”,存在漏助、失助现象;未及时将建档立卡、低保和残疾等学生信息与有关部门进行双向比对。
3.资助不精准,未按照贫困程度合理划分国家助学金资助档次,存在错评漏评等问题。
4.资助资金未及时、足额发放,存在“先收后返”现象。
5.评审程序不规范,存在附加额外受助条件、暗箱操作、人情资助以及轮流享受、平均资助等问题。
6.资助政策宣传不到位,造成师生和群众对教育资助政策不了解,获得感、满意度低。
7.未组织开展教育扶贫结对帮扶或者教育扶贫结对帮扶流于形式、无实质内容。
三、重在实效,把握督导重点。督导检查要对普通高中建档立卡经济困难学生“三免一助”、国家助学金、大学生新生入学资助的落实情况作为重点,特别是普通高中就读的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含困难残疾学生、残疾家庭学生、农村低保学生)是否存在漏助、失助现象, “三免”资金“先收返”等问题的发生。督导检查结束后,包校科室长将所包学校责任状及回头看情况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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