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沧州市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治理专项治理整改“回头看”实施方案》的安排部署,为进一步推动石油分局教育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确保督导到位,检查到位,整改到位,现制定本责任状。
一、责任人:石油分局所属各学校
二、工作目标:重点对党的十八大以来特别是2015年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以来发生的问题整改情况进行督查,防范和治理教育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保障教育脱贫攻坚任务顺利完成。
三、工作任务:
(一)成立学校教育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行动领导小组。校长(学校法人)为组长,学校领导班子为小组成员,配备1-2名专(兼)职负责教育领域扶贫工作的人员,全力推进治理工作。
(二)建立问责机制。签订责任状,切实将责任明确到人,落实到位。
(三)全面落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义务教育阶段免学杂费、免费教科书、寄宿生生活补助政策,高中阶段建档立卡家庭学生(含非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和经济困难残疾人家庭的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享受三免一助、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入学资助等政策宣传到位。
(四)规范资助评审程序。建立健全资助实施方案、评选标准、学生名单公示等一系列程序,贫困生评选严格按程序进行。
(五)及时、足额发放资助资金。不能错发漏发,“先收后返”。
(六)规范档案管理。贫困生资料由专人统一管理,资助政策文件及时归档。
(七)其他涉及教育扶贫领域的工作。其他涉及教育扶贫领域的工作严格按上级要求执行。
四、责任风险点:
(一)违纪违法问题
1. 贪污侵占和克扣、挤占教育资助和教育扶贫款物。
2. 行贿受贿,利用教育资助和教育扶贫项目、款物分配、管理谋取利益。
3.虚报冒领,通过伪造材料、虚报情况等方式骗取、套取教育资助和教育扶贫款物。
4.截留挪用,将教育资助和教育扶贫款物截留或挪作他用。
5.在教育资助和教育扶贫项目、款物分配使用中挥霍浪费、脱离实际、造成损失。
6.吃拿卡要,违规向贫困群众、贫困学生索要财物、收取费用或提供有偿服务。
7.优亲厚友,在贫困生认定、资助申请和学生资助、扶贫款物发放中不讲原则、有失公平公正。
8.违规操作,教育扶贫资金项目不按程序审批、招投标、验收等。
9.其它违纪违法问题。
(二)执行政策和工作作风问题
1.教育扶贫帮扶措施脱离实际,不接地气、难以落实;建档立卡等资助办法不符合国家政策。
2.建档立卡“三免一助”未做到“全覆盖”,存在漏助、失助现象;未及时将建档立卡、低保和残疾等学生信息与有关部门进行双向比对。
3.资助不精准,未按照贫困程度合理划分国家助学金资助档次,存在错评漏评等问题。
4.资助资金未及时、足额发放,存在“先收后返”现象。
5.评审程序不规范,存在附加额外受助条件、暗箱操作、人情资助以及轮流享受、平均资助等问题。
6.资助政策宣传不到位,造成师生和群众对教育资助政策不了解,获得感、满意度低。
7.未组织开展教育扶贫结对帮扶或者教育扶贫结对帮扶流于形式、无实质内容。
学校(公章): 沧州市教育局石油分局(公章):
校长(签字):
包校领导(签字): 局长(签章):
包校科室长(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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