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油分局所属各学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推动教育系统集中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现将沧州市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19年“12•4”国家宪法日暨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结合实际,集中组织好“12·4”国家宪法日暨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积极开展好宪法学习教育活动,进一步营造教育系统全员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良好氛围。
一、开展“宪法进校园”活动。发挥好法治辅导员、法治副校长、法律工作者等的作用,开展宪法专题讲座,宣讲活动,增加校园法治学习氛围。
二、创新宪法宣传教育内容和形式。结合沧教政法函[2019]7号文件和河北省教育厅转发的教育部《关于开展2019年教育系统“宪法宣传周”系统活动的通知》的通知(冀教政法[2019]49号)要求,通过主题板报、征文演讲、知识竞赛、法治辩论赛、模拟法庭、情景剧等多种形式开展宪法教育活动,将宪法教育有机融入升旗仪式、主题班会、社团活动等,培育校园宪法文化。
三、组织开展宪法宣传全屏工程。12月1日至12月7日为宪法宣传周,各学校要在“12·4”国家宪法日暨“宪法宣传周”活动期间,通过网站、微信公众号、APP、LED显示屏等所有能利用的宣传渠道开展好集中宪法宣传。可以采取展示由市普法办统一下发的宪法宣传标语、宪法宣传电子挂图、微视频等开展宪法宣传。宣传资料请在公共邮箱下载(公共邮箱地址:czspfbggyx@163.com,密码:pfb123)。
活动结束后,各学校要及时总结活动开展情况,于12月10日前将活动记录资料(包括照片、视频)报分局办公室邮箱。
联 系 人:王莉
联系电话:2703459
电子邮箱:bgs_2703459@126.com
附件:沧州市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19年“12•4”国家宪法日暨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的通知》
沧州市教育局石油分局
2019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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