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油分局所属各单位:
为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落实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Ⅰ级应急响应要求,根据国务院、省、市安排部署,现就调整春季开学时间通知如下:
一、各中小学春季具体开学时间,根据疫情防控形势作另行通知,未接到通知前各校不得擅自开学,严禁组织师生提前返校,严禁组织补课、答疑、辅导、实践等各类聚集性活动。
二、延迟开学期间,各学校要第一时间将通知要求传达给全体师生,并通过微信、家长群、班级群等渠道,向学生和家长宣传普及疫情防治知识和防控要求,掌握师生去向,加强师生的教育管理和关怀引导,指导学生安排好在家的学习和生活。
三、各学校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层层压实责任。坚决落实分局防控工作要求,积极参与联防联控,加强对假期学生的卫生、安全等方面的管理,同时,要加强家校沟通,教育引导学生居家或外出时做好个人防护,及时劝阻和制止学生到通风不畅或人流密集场所活动,保持良好个人健康卫生行为习惯,确保广大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四、各学校要充分研判开学后学生流动产生的影响变化,提前制定或完善工作预案,做好春季开学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在疾控部门指导下,全方位改善学校环境卫生条件,提前做好疫情防控相关物资准备及后勤保障,做好返校学生的健康筛查和监测工作,建立师生流动台账,全面落实人防物防技防工作要求。
五、各单位在岗值班人员必须要服从疫情防控工作的统一安排,务必做好自我防护,确保安全。值班期间要及时回应群众关心的问题,及时做好每日的情况汇总、上报。
六、各单位要加强督导监管,设立举报电话,对违反上述要求的,要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沧州市教育局石油分局
2020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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