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学校开学前后落实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的通知
石油分局所属各学校:
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督导委员会办公室转发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督导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分局将对学校开学前后的各项防控措施落实情况分别进行检查督导,各学校要对照开学前后的督导检查内容要求认真开展自查整改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开学前督导检查的内容
1.学校建立新冠肺炎防控领导小组等组织机构和领导在岗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情况,学校制定防控、开学、应急预案等防控制度和措施及细化情况。档案资料是否齐全并符合要求。
2.学校对教职工和学生假期行踪及身体健康状况排查情况,及学生教职工健康档案建立准备情况,学校负责防控的各类工作人员是否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如实填写各类表格,坚持“日报告”、“零报告”和特殊(重大)情况第一时间报告制度等规定的执行情况。
3.学校按要求设立卫生防疫员和隔离场所情况。
4.学校是否按要求开展卫生整治和重点部位的消毒工作。
5.学校是否按要求实行封闭管理,对进入学校的人员和车辆是否进行体温检测和消毒。
6.制定不同学段分期分批错时错峰返校、上课学习、错时就餐的预案情况。以及学校和学生执行开学时间规定、学生不得私自参加校外培训的情况。做好教育教学活动管理,落实“停课不停教不停学”、规范实施并有力保障线上教育教学工作的情况及效果分析;落实严禁线下集中教学活动和培训等规定的情况。
7.学生体温台账情况。(开学前台账、日报告及零报告过程资料)。
8.学校开学准备工作:课程表的编排、师生驻地情况统计;居家学习情况分析;耽误课程弥补方式的初步思考等。
9.防疫物资储备情况。各校配备体温检测仪、消毒液、洗手液、口罩、防护服、护目镜、防护手套等防护用品的情况;家长为学生提前准备医用口罩和体温计等防护用品的情况;各校食堂、教室、宿舍、图书室、实验室等处设置洗手水龙头,配备洗手液或肥皂及消毒液的情况。
10.建档立卡家庭学生、非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等四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防控物资及学习、生活用品需求,学校摸底准备的情况。
二、开学后督导检查的内容(时间另行通知安排)
1.开学当天开展疫情防控知识宣传教育课程的情况。
2.国家印发的中小学校新冠肺炎防控技术方案以及学校疫情防控预案的执行情况。
3.学校不同场所人员的管理情况。
4.除上课以外控制人员聚集活动、暂缓学校延时服务规定的执行情况。
5.学校各类生活、学习、工作场所,如(教室、宿舍、图书馆、学生实验室、体育活动场所、餐厅、教师办公室、洗手间等)卫生防疫的落实情况。
6.各学校班级建立学生每日健康台帐的落实情况。以及进出校门和进入校内宿舍、教室等场所测量体温规定的执行情况。
7.中小学教学用书供应情况。
8.校内(临时)隔离室的使用,特别是对来自湖北等疫情防控重点地区、与确诊病人有过接触即有相应症状的学生采取单独隔离措施的情况。
9.对因病缺勤教职员工和学生病因追踪、上报及管理的情况。
三、督导检查时间安排和分组情况
3月5开始到学校进行督查。
第一组:
组 长:赵万里
成 员:苏 骏 郑承熙
负责学校:第一中学、四处一校、四处二校、十五处学校
第二组:
组 长:任东代
成 员:张志文 籍永新
负责学校:第三中学、研究院学校、沧州学校、一机厂学校
第三组:
组 长:王清杰
成 员:卢世忠 高义方
负责学校:采一中学、采一小学、井下学校
第四组:
组 长:于 鹏
成 员:刘宝林 王 畅
负责学校:一处小学、一处中学、第五中学
第五组:
组 长:张春彦
成 员:马艳松 刘志宏
负责学校:钻二小学、钻二中学、供应学校
第六组:
组 长:高兴军
成 员:王树文 严 胜
负责学校:东风小学、东风中学、油建中小学
第七组:
组 长:张 革
成 员:王兆庆 李国华
负责学校:机关小学、机关中学、十二处学校
第八组:
组 长:谌启华
成 员:卢 亮 张 哲
负责学校:保定学校、第四中学、十三处学校
任丘区域学校要深入学校进行实地督导检查,外围学校通过电话或视频等手段听取汇报和进行相关资料检查。
四、有关要求
1.高度重视。各学校要充分认识此次疫情的严重性和复杂性,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把维护广大师生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
2.明确责任。各学校一把手要落实好第一责任人责任,全力把控好学校的疫情防控等各项工作,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形成合力,协同作战。
3.狠抓落实。各学校要认真对照督导内容进行自查,坚持问题导向,进一步查漏补缺、完善细化制度措施,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地见效。
沧州市教育局石油分局
2020年3月2日
上一篇:关于调整2020年春季开学时间的通知[ 01-28 ]
下一篇:关于做好2019年度学校领导班子暨综合考核工作的通知[ 12-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