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河北省2020年秋季学期学校开学工作方案的通知》的通知
石油分局所属各学校:
现将沧州市教育局转发的《河北省教育厅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河北省2020年秋季学期学校开学工作方案〉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结合本学校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
各学校要高度重视秋季开学工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和复学复课的重要指示要求,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关于秋季开学的各项工作部署和要求,以对党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以最高的政治站位、最严的防控措施,全力做好此次秋季学期学校开学工作。各学校,要成立开学组织机构,主要领导亲自挂帅,亲自指挥,确保开学工作组织到位,准备到位,措施落实到位。
二、细化措施,完善工作制度
各学校要按照“一校一策”的原则,结合《河北省2020年秋季学期学校开学工作方案》,进一步完善开学工作方案和应急工作预案,持续做好疫情摸底排查,对来自疫情重点地区的人员、确诊、疑似、密切接触者等重点人群, 要认真摸排,摸清底数,按要求落实防控措施。加强师生健康监测,做好师生开学前14天体温检测,从8月17日起,填写《个人14天健康登记表》。要组织做好师生核酸检测工作,深入开展校园爱国卫生运动,全面开展评估核验,确保秋季开学工作有序开展。
三、严明纪律,严格开学时间
各学校要严格执行《河北省2020年秋季学期学校开学工作方案》,各校9月1日开学, 所有学校未经批准,一律不准提前开学(或军训)。分局所有初中学校今年一律不再开展军训活动,高中按要求开展军训活动的,一律在9月1日开学后进行。要切实严明工作纪律,落实工作责任,确保秋季开学安全、平稳、有序。对不按文件规定执行,工作不力,措施不细,落实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石油分局安全科
2020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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