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油分局所属各学校:
为进一步深化课程改革,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的教师队伍,将教育创新落到实处,鼓励广大教师进行教育微创新的热情,总结先进经验,推广优秀成果,石油分局决定组织教师参加沧州市教科所举办的第三届“沧州市教育微创新优秀成果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人员
石油分局全体教师
二、参评成果的具体要求
“教育微创新”是指基于解决和改进教育具体问题的创新,涉及整个教育教学领域,既包括教育教学理论方面的创新,也包括教育教学实践方面的创新。
本届评选活动参评成果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课堂教学组织形式;
(2)课堂教学资源开发和利用;
(3)课堂教学环境的优化;
(4)课堂教学策略的创新;
(5)教具学具的创新;
(6)信息技术与学科教学的深度融合;
(7)课堂教学评价的创新等。
参评成果应具备“新”“微”“实”等基本特质,不具备这些特质的课题研究成果综述、完整的教学设计、宽泛的研究论文等不在参评范围内。
三、报送材料及要求
1.填写《沧州市教育微创新优秀成果评选参评表》(附件1),一式一份。
2.参评成果如由多人合作完成,由第一完成人申报。
3.参评成果可以文字(word文档)、电子文档、图表、视频、音频、照片、实物等多种方式呈现。请参评人将参评成果相关材料与《沧州市教育微创新优秀成果评选参评表》一并装入档案袋中;档案袋需贴上用A4纸打印的封面,标明“成果名称”“参评人”“参评人所在单位”;“参评人所在单位”处要加盖公章。参评成果如有相关的获奖证书、出版或发表的作品等佐证材料,请提供复印件1份,送评单位核验原件后在复印件上加盖公章。如需要提供实物,请附加其他合适的方式报送。
4.特别提示:求真务实,杜绝虚假,参评人需按要求在“诚信承诺”上以手写方式签名。参评成果如涉及抄袭、剽窃等侵权行为,一经发现即取消参评资格并通报批评。
四、报送参赛作品数量
请各学校认真评选,择优上报。省级示范性高中可上报3项参赛作品,其他各学校可上报2项参赛作品。
五、报送参赛作品方式
请各学校于11月24日之前按要求准备相关材料上报至分局教研室,同时将电子版汇总表发至邮箱15831777707@139.com。分局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择优推荐。
联系人:李元佩
联系电话:2703453
附件:沧州市教育微创新优秀成果评选参评表、沧州市教育微创新优秀成果评选推荐汇总表表
石油分局教育教学研究室
2020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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