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参加第三届沧州市教育微创新优秀成果评选活动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20年09月14日
 



 

石油分局所属各学校:

为进一步深化课程改革,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的教师队伍,将教育创新落到实处,鼓励广大教师进行教育微创新的热情,总结先进经验,推广优秀成果,石油分局决定组织教师参加沧州市教科所举办的第三沧州市教育微创新优秀成果评选活。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人员

    石油分局全体教师

二、参评成果的具体要求

   “教育微创是指基于解决和改进教育具体问题的创新,涉及整个教育教学领域,既包括教育教学理论方面的创新,也包括教育教学实践方面的创新。

本届评选活动参评成果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课堂教学组织形式;

2)课堂教学资源开发和利用;

3)课堂教学环境的优化;

4)课堂教学策略的创新;

5)教具学具的创新;

6)信息技术与学科教学的深度融合;

7)课堂教学评价的创新等。

参评成果应具等基本特质,不具备这些特质的课题研究成果综述、完整的教学设计、宽泛的研究论文等不在参评范围内。

三、报送材料及要求

1.填写《沧州市教育微创新优秀成果评选参评表》(附1),一式一份。

2.参评成果如由多人合作完成,由第一完成人申报。

3.参评成果可以文字word文档)、电子文档、图表、视频、音频、照片、实物等多种方式呈现。请参评人将参评成果相关材料与《沧州市教育微创新优秀成果评选参评表》一并装入档案袋中;档案袋需贴上A4纸打印的封面,标成果名参评参评人所在单参评人所在单处要加盖公章。参评成果如有相关的获奖证书、出版或发表的作品等佐证材料,请提供复印1份,送评单位核验原件后在复印件上加盖公章。如需要提供实物,请附加其他合适的方式报送。

4.特别提示:求真务实,杜绝虚假,参评人需按要求诚信承上以手写方式签名。参评成果如涉及抄袭、剽窃等侵权行为,一经发现即取消参评资格并通报批评。

四、报送参赛作品数量

请各学校认真评选,择优上报。省级示范性高中可上3项参赛作品,其他各学校可2项参赛作品。

五、报送参赛作品方式

各学校1124日之前按要求准备相关材料上报至分局教研室,同时将电子版汇总表发至邮箱15831777707@139.com分局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择优推荐。

联系人李元佩        

联系电话:2703453

附件:沧州市教育微创新优秀成果评选参评表、沧州市教育微创新优秀成果评选推荐汇总                          



石油分局教育教学研究室     

20209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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