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二○一○年高中招生考试工作的通知

作者: 来源:华北油田 发布时间:2010年05月10日
 

 

华北石油管理局
招生委员会文件
华油招字[2010]1号
 
关于做好华北油田矿区二○一○年高中招生考试工作的通知
 
华北油田矿区各单位:
根据河北省招生委员会冀招委中[2010]2号《关于做好2010年河北省中考考务工作和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和河北省教育厅冀教基[2010]10号《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北省2010年初中毕业与升学考试和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意见的通知》精神,结合华北油田矿区实际情况,现将今年高中招生考试及有关政策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有关招生政策
1、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坚持全面衡量、综合评价、尊重志愿、择优录取的原则。今年的普通高中录取方式分为两种:统招生录取和统配生录取(将省示范性高中公助生招生计划的一部分分配到各初中学校,初中学校推荐,高中录取)。普通高中录取的主要依据是:
(1)初中毕业生升学考试五个文化科目和体育考试的成绩(满分630分)。
(2)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等级制)。
(3)初中毕业生创新实践成果评价结果(以附加分的形式表示,最高为100分)。
2、在确保公正、公平的前提下,将省级示范性高中公助生招生指标的80%分配到各初中学校(即统配生招生),以促进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均衡发展。
3、统招生的录取实行考生自愿选报局内高中志愿,高中学校择优录取,招生办公室监督、审批的办法。各高中学校各类新生的录取分数线,根据招生计划和考生填报志愿情况确定。
4、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等级制)作为填报普通高中的资格。综合素质评价的各要素的评价等级均达到良好及以上的考生,有资格报考省级示范性高中。
5、统招生按总成绩(含中考文化课成绩、附加分和优惠照顾加分)、按志愿择优录取。
6、根据天津市教育委员会津教委中[2007]14文件精神,华北油田高中只招收天津正式户口考生,被录取的考生安排在第一中学三校区就读。
7、在华北油田矿区参加中考的往届初中毕业生,只能参加统招生的录取。
8、初中升学考试前填报高中志愿。
9、学费的收取标准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10、根据河北省严格控制异地招生的有关规定,外市、县高中学校来华北油田矿区招生,未经沧州教育局石油分局批准,任何人、任何单位不得提供任何资料,否则追究有关个人和单位的责任;河北省教育厅《关于规范高中办学行为的规定》及《高中学籍管理平台的学籍注册规定》规定,河北省普通高中生不得异地注册学籍,学生到局外高中就读产生的后果,责任自负。
二、招生计划:
今年普通高中共计划招生1260人。第一中学900人(其中一校区只招公助生360人,二校区270人,三校区含天津户口学生270人),第五中学360人。
被第一中学录取的考生,按成绩结合志愿分别安排在三个校区就读,一校区实行全封闭寄宿制管理。
各高中录取后,公助生的人数不能低于本校招生总数的70%。
三、报名
凡在沧州教育局石油分局所属初中学校就读的应届初中毕业生,一律在学籍所在学校报名;其它油田职工子女应届初中毕业生和油田职工子女往届初中毕业生到华北石油招生办指定的地方报名。
四、填报高中志愿及考生建档:
5月17日至21日,组织学生填写《2010年华油高中招生志愿表》一式两份,并组建学生档案。档案袋中必须有:考生和家长签字的《2010年华油高中招生志愿表》、完整的初中阶段档案、《初中综合素质评价》和照顾加分、附加分证件复印件。
6月1日前,学校整理学生照顾加分、附加分、高中志愿数据库。
6月10日、11日,各报名单位到招生办公室办理考生准考证,交验照顾加分、附加分证件及复印件和考生档案,并上报照顾加分、附加分和高中志愿数据库(也可将高中志愿数据库发到电子邮箱:gzh0302@163.com)。
五、考试
1、文化课考试科目及满分
语文120分,数学120分,英语120分,文科综合120分,理科综合120分。满分为600分。
2、考点设置
按照河北省考试院的要求结合我局实际情况,本着就近、相对集中、公平、效益的原则,今年中考考点分区域设置。
3、考试时间

 

 
6月21日
6月22日
9:00---11:00
语文
9:00---11:00
数学
 
2:00---4:00
理科综合
4:30---6:30
文科综合
2:00---4:00
英语(含听力测试25分钟)
 
六、录取
招生办公室根据生源成绩情况划定统配生最低录取参考线和高中最低录取分数线。
㈠省示范性高中统配生的录取
1、由石油分局下达各初中学校推荐指标。
2、初中学校依据省示范性高中统配生推荐条件确定推荐名单。学校在对学生严格进行综合素质评价的基础上,对综合素质评价良好及以上、理化生实验操作和信息技术测试成绩等级优秀且中考成绩在录取参考线以上的学生按总成绩排队,由高到低择优确定学校的推荐名单。
3、如果录取参考线上的学生数少于石油分局下达的推荐名额,可以降低10分推荐;降分后仍不能完成统配生指标的,剩余统配生指标由石油分局收回转为统招生指标。
㈡统招生的录取
统招生(公助生和择校生)的录取实行招生办公室按成绩、按志愿投档,招生学校择优录取的办法。即:招生办公室先按考生的中考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决定每一建档考生的投档顺序,再依次进行投档。投档时,首先考虑其第一志愿学校是否按招生计划数录满,如果没有录满,则将该档案投到第一志愿学校,如果第一志愿学校已满,则考虑其第二志愿学校是否按招生计划数录满,如果没有录满,则将该档案投到第二志愿学校,如果第二志愿学校已满,则考虑其第三志愿,直至没有其它志愿可考虑,即成为“死档”。然后再进行另一个考生的投档,以此类推,直至投档结束。
㈢特长生的录取:有特长的考生,可在规定的时间内自愿到学校报考特长生,由高中学校对考生进行专业测试,根据专业测试成绩和文化考试成绩择优提出拟录取名单,招生办审核录取。
㈣初中毕业生创新实践成果附加分
凡体现学生初中学段创新素质发展的科学实验、综合实践活动设计、科技观察发现、科技发明、科技制作、科技论文、文学艺术创作、工艺制作、电脑制作(国家教育部批准的信息学单科竞赛)、航模海模车模制作等创新成果,按照在市(局)、省、国家各级获奖等第赋分(市级2—4分,省级5—7分,国家级8—10分,同一奖项只按最高等第赋分),以附加分的形式计入考生的总成绩。
获奖计分奖项必须是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或与其他部门联合举办的创新评奖活动,主办部门要公开发布获奖名单和等第。各相关部门要严格审核获奖依据,必须是获奖证书、获奖名单公告齐备方能认定。此项附加分成绩为0-100分,总加分不得突破100分。
㈤录取优惠加分
1、应届初中毕业生在初中阶段参加重大国际体育比赛以及国家主办的全国性比赛(全国运动会、全国青少年运动会、全国中学生运动会、世界中学生体育比赛选拔赛以及全国竞赛计划安排的各种全国性体育比赛)获得前六名者或获得运动健将、一级运动员称号的考生,照顾50分。
2、应届初中毕业生在初中阶段参加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局级及以上体育竞赛单项前五名获得者、集体项目前三名的主力运动员、烈士子女照顾20分。
3、局级优秀学生干部、省级三好学生照顾10分。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台湾省籍青年以及侨眷高知子女(除开具侨办证明,还需交验有关档案复印件)照顾10分。
4、散居的少数民族考生照顾5分。
照顾加分需由招生办公室根据有关部门提供的材料审核原始证件及原始审批材料,在考生档案封面及考生登记表上填写照顾加分并加盖招生办公室公章方可有效。有多项照顾加分条件时,只能选其最高项,不得累加。
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不予录取
有反对四项基本原则的言行,经教育仍坚持不改的;
有扰乱社会治安或其它刑事犯罪行为的;
品质恶劣,道德败坏,或有流氓、偷摸行为,屡教不改的;
虽有上述问题,但经过一年以上考察已悔改,由所在学校或单位证明,经局招生委员会审查批准,招生办公室可提供档案,由学校决定是否录取。
各高中审档合格后招办统一打印《投档单》一式二份,学校填写《录取通知书》,招办审核盖章后方可发放。
各学校要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和计划。对符合录取条件的残疾考生应一视同仁。
为确保新生质量,新生入学后,学校要认真进行复查,在报名、政审、考试或录取中有弄虚作假或舞弊行为者,一经发现要及时予以清退并按有关规定对责任者进行严肃处理。
新生入学后由学校组织体检。
七、加强廉政建设,提高招生工作的透明度
招生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关系到全矿区的稳定和职工的切身利益。招生办公室对高中招生工作要继续坚持“八公开”(即:招生政策公开、招生计划公开、招生生源公开、廉政情况公开、考试成绩公开、录取批次公开、录取分数公开、录取结果公开)、“四监督”(即:接受群众监督、接受纪检部门监督、接受录取学校监督、接受社会各界人士的监督)制度。各单位要认真负责地宣传招生政策,选派工作责任心强,作风正派的同志负责招生工作。各高中学校未经沧州教育局石油分局审批招收的学生不能取得高中学籍,也不准参加高中会考,并对相关学校负责人进行责任追究。各级领导和招生工作人员都要模范地遵守国家有关招生考试的法令、政策和纪律,坚持原则,秉公执法,廉洁奉公,坚决反对和抵制不正之风,对利用职权营私舞弊、违法乱纪者要严肃处理。
 
 
                                      二○一○年四月二十九日
点击数: 【字体: 收藏 打印文章 查看评论
相关信息
    没有关键字相关信息!
相关信息
没有相关内容
观后心情
感动 同情 无聊 愤怒 搞笑 难过 高兴 路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