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问题的决定》、《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和石油分局党委《廉政文化建设进学校工作的实施办法》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建立组织和机制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反腐倡廉的总体要求,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发挥学校廉政文化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教育作用,营造教育系统良好的反腐倡廉的社会氛围。
(一)加强领导
建立学校廉政文化建设工作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明确工作人员和工作职责。并将此纳入学校教学内容中,列入工作议程和工作计划,会议有记录,活动有安排,工作有总结。做到领导有主管、任务有分工、责任有落实、工作有督导。
(二)选编资料
学校要根据领导、教职工和学生的不同特点,分类选编廉政文化建设的教育资料,采取多种形式,结合学校工作实际,择时而教,分类而教,安排一定的课时,指定专人辅导。采取课堂辅导和党团活动、班会活动、课外活动、会议等相结合的方法,注意教育的普及性和实效性。
(三)开展活动
廉政文化建设不拘一格,要采取多种多样形式,要有相对固定的传播渠道和阵地。图书室要设置廉政文化书架,广播、校刊、橱窗、网站要有廉政文化专栏、专页,学生文化活动有廉政文化节目,学生社会实践活动有廉政文化建设方面的内容。
二、组织领导
(一)成立廉政文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赵林涛
成 员:张继轩 赵桂兰 袁代禹 刘志永 刘 英 杜庆桐 杜少峰
(二)部门责任分工
校 办:负责牵头组织谋划学校的廉政文化建设及对外宣传工作;
教导处:负责学校师生的廉政文化建设教育培训和进课堂工作;
总务处:负责学校有形廉政文化载体建设工作;
政教处、团委:负责组织发挥学生会、团组织的作用,在学生中开展教育活动。
三、具体要求
学校廉政文化建设的工作信息要及时报组织监察科,由校办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