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已婚育龄妇女妇科普查的通知

作者:顾芹 来源:医务室 发布时间:2010年05月11日
 

      

 
 
四十九岁以下已婚育龄女职工,请于本月十二日至十四日(周三~周五)上午十点至十二点,下午两点半至六点去职工医院B超室做妇科普查。提前喝足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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