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市教育局评选学科名师的通知

作者:石油分局 来源: 发布时间:2010年09月01日
 

 

分局所属各学校:
     现把沧州市教育局《关于评选2010年中小学学科名师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传达到全体职工,符合条件的教师可自愿报名。报名截止时间:201093,联系人:张春彦   电话:13582762658
石油分局
2010830
 
 
 
沧州市教育局
关于评选2010年中小学学科名师的通知
沧教师〔2010〕20号
渤海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石油分局、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中学:
  按照全省中小学学科名师工程实施规划,2010年省教育厅继续开展中小学学科名师的评选工作,经研究,决定省、市级学科名师评选工作同时进行,在评选产生的市级学科名师中推选出省级学科名师参评人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与条件
  评选范围:沧州市首届中小学学科名师的评选范围是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政治、音乐、体育、美术十二个学科,在我市中小学从事上述十二个学科教学工作的在职特级教师和省级骨干教师均可参评,各学科评选名额根据符合条件的人数确定。2010年省级学科名师的评选范围是除语文、数学、英语之外九个学科。省级学科名师从市级学科名师中评选产生。省教育厅分配给我市的参评名额共11人,其中物理、化学、生物三个学科共5人,历史、地理、政治三个学科共4人,音乐、体育、美术三个学科共2人。
  省、市级学科名师的评选条件均为:
  (一)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良好的师德修养。热爱教育事业,关爱学生,恪尽职守,乐于奉献;模范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在学校和社会中广受好评。
  (二)符合国家规定的合格学历和省定的岗位合格学历的要求,具有扎实的学科知识和教育理论素养,有扎实的教学基本功和娴熟的教学技能;教学中能够熟练应用现代教育技术;普通话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的等级;积极参加进修学习,按时参加继续教育,不断更新知识结构;积极组织或参与教研活动,有较高的教学研究水平。
  (三)已获得河北省特级教师或省级骨干教师荣誉称号,在省级以上学科优质课评比中获得一等奖以上奖励;在省级以上重大教育教学活动中承担过示范课、专题讲座等任务,是本地的学科教学骨干,享有较高声望。
  (四)具有较强的教育科研能力。关注教育改革发展动态,积极开展教育科学研究。主持或参与省级以上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研究,并通过结题鉴定或已取得较好的阶段性成果;独著或合著正式出版的学术专著,或作为主要成员参与编写已获国家审查通过的教科书,或近五年在省级以上刊物公开发表5篇以上具有较高水平的研究论文、实验报告、教学设计和教学案例等。
  (五)对当地的教师队伍建设工作富有贡献,关心青年教师的专业成长,主动承担对本地教师的指导和培训任务,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圆满完成各级培训和巡讲任务。
  (六)心理健康,身体状况良好。
  二、评选程序
  按照自下而上的方式逐级评选,高一层级的名师须在低一层级的名师中产生。基本程序是:
  (一)推荐提名。采用符合条件者自愿申请,所在单位负责考查、推荐,上级主管部门评审的办法确定参评人员。被推荐者要按规定如实填报《河北省中小学学科名师申报表》;推荐单位要阐明推荐理由并签署考评意见。
  需提交以下材料(一律打印,个人填写的内容不得手书):
  1.《河北省中小学学科名师推荐人选基本情况摘录表》(附件2)一式15份。
  2.《河北省中小学学科名师评审表》(附件3)一式3份。
  3.《河北省中小学学科名师推荐人选一览表》(见附件4)一式1份及EXCEL数据库电子文件(数据库结构及录入说明见附件5)。
  4.学历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职称证书、聘任证书原件。
  5.各种奖励证书和证明材料原件(奖励证书按国家、省、市、县由高到低装订)。
  6.特级教师、省级骨干教师证书复印件。
  7.公开发表的论文原件。
  8.一课时的公开课教学设计(打印6份)和VCD格式的课堂实录光盘2份。
  (二)考查评审。沧州市中小学学科名师评选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有关学科评审专家组对被推荐人员的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并根据各学科的不同特点,从课堂教学、演讲答辩、实验操作等多个环节对参评人员的教育理论素养和实际教学能力进行综合考评,评选产生沧州市首届中小学学科名师人选,公示无异议后,确定为沧州市首届中小学学科名师,并由沧州市教育局颁发“沧州市首届中小学学科名师”证书。
  (三)从沧州市首届中小学学科名师中评选产生参加省级学科名师的人选,对入选人员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经公示无异议后,上报省教育厅,经河北省中小学学科名师评选工作领导小组评审后公布评审结果,由省教育厅颁发“河北省首届中小学学科名师”证书。
  三、加强领导,认真实施
  省教育厅成立“河北省中小学学科名师工程”领导小组,刘教民厅长任组长,杨勇副厅长任副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师范教育处。同时,成立由学科专家和骨干教师组成的学科名师评审项目办公室,设在省教科所,在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下,具体负责评选工作。市教育局依此建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和办公室以及学科名师评审项目办公室,各县(市、区)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共同做好名师评选工作。
  请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各中学于2010年9月8日前将推荐人选申报材料按要求组档后报市教育局高教师教科。

     联 系 人:李  华(高教师教科)电话:3170659
      
  王炳辉(教科所)电话:3170709

 
附件:
                                 二○一○年八月十八日
主题词:基础教育   中小学   名师   通知
发:渤海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石油分局、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有关学校
报:张宇常务副市长、冯庆山副秘书长、市政府秘书二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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