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局所属各学校:
为帮助大家进一步了解教师专业发展学校建设的相关知识,更好地做好校本培训工作,推进分局教师教育工作上水平,现摘编河北省关于教师专业发展学校建设的相关政策供你们参考.各学校要把相关问题传达到每一名教师(分局评估检查时要进行相关政策的座谈),同时按照省市要求,扎扎实实地做好教师专业发展学校建设工作。
石油分局
2011年3月11日
一、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学校的基本含义
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学校是指在原有学校建制的基础上,增加和强化促进教师专业发展的功能,使每个中小学校既是学生学习成长的摇篮,同时也是促进教师专业发展的基地。校长是教师专业发展学校的校长,教师是学员。建立学校与教师专业发展的管理制度,使教师的专业发展成为学校办学水平和教学质量提高的重要组成部分,构建教师终身学习制度。
二.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学校建设的重要意义
随着基础教育改革的不断深入,中小学校办学条件逐步改善,而教师队伍专业化水平偏低和基础教育发展不均衡的问题日益突出。基础教育的全面发展迫切需要具有终身教育思想的高素质的教师队伍。
教师专业发展学校建设是教师队伍自身发展的需要。教师专业发展学校建设能有效地解决中小学教师队伍中长期存在的“学非所用”、“用非所学”的弊端,将教师专业发展牢固建立在以校为本基础上,从而实现个人发展要求和学校教学需要两者紧密结合,在学校校长领导、管理和支持下,将有力促进中小学教师专业的发展。同时,随着新课程改革进一步深化,对广大教师的教育思想、教育观念、知识结构、教学方式和教学手段等也都提出了新的要求和挑战。为此,努力提高中小学教师学科专业化、教育专业化和职业伦理专业化水平,是建设高素质教师队伍的必由之路。
教师专业发展学校建设是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制度不断深化改革的需要。面对全面建设学习型社会的迫切要求,以及教师专业化改革潮流的冲击,构建现代高效的教师终身学习体系,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三.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学校建设的基本原则
教师自我发展要求与学校教育教学需求相结合的原则;教师的专业理论与实践知识共同发展的原则;以教师教育专业化为核心与统筹教师专业化三个方面相结合的原则;针对性和实效性相统一的原则;以校本研训为主与统一培训相结合的原则。
四、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学校建设的基本内容
1、树立教师专业成长理念。要改变长期以来忽视对教师职业道德、综合文化素养的评价和忽视对教师自身发展的现象,建立“以人为本、注重过程、多元评价、引领激励、自主发展”的教师专业成长理念,提高教师的自我认识、自我反思、自我剖析能力,促进教师专业发展和教育质量的提高。
2、制订发展规划。学校要制订教师专业发展的目标任务,教务处、研修处、年级组、备课组、学科组要拓展职能,确定相应的职责和任务。学校要针对岗位为每位教师制定年度和中长期专业发展目标。教师要制订个人专业发展计划,进行经常性的自检自评,努力提高自身的专业水平。
3、提高中小学教师学科专业化、教育专业化和职业伦理专业化水平。提高学科专业化水平,加强对中小学教师岗位任职资格的管理,进一步提高对教师岗位学历的要求,促进教师“学用一致”;提高教育专业化水平,加强对中小学教师教育理论培训,努力提高实践知识水平,不断自我反思,促进自主学习自主发展;提高职业伦理专业化水平,增强教师对职业的忠诚和持续追求,大力倡导教师职业的牺牲精神、责任精神和奉献精神,加强广大教师的责任心和使命感。
4、注重教师心理健康。为教师制订心理知识学习计划,并配备必要的活动场所,提供必要的学习材料,努力保障教师心理健康提高教师的幸福指数,促进学生心理健康发展。
5、构建以校本培训为主的教师继续教育制度。保证培训具有针对性、系统性、可操作性和实效性。培训方式要灵活多样,切实可行。
6、构建以校本教研为主的教研制度。以教师为主体,以专家及其他教研人员为主导,将自我反思、同伴互助、专业引领始终贯穿于研究过程之中。通过备课、说课、做课、评课等多种教研形式,将“问题----设计----行动----反思”融入其教育教学中,进一步增强教师的课题意识、设计意识、行动意识、反思意识、交流意识。
7、构建以课题项目引领为主的科研制度。课题研究一定要从学校和教师实际出发,同时着眼于学校和教师最迫切解决的问题。通过开展课题研究,增强教师深入探索问题的积极性、主动性,提高教师科学素养和理论水平。
8、建立中青年教师导师制度。建立各学科辅导教师队伍,大力发挥特级教师和骨干教师的带头、示范和帮扶作用,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水平。同时,中小学校间要密切合作,优秀师资资源共享,促进中青年教师发展。
9、建立年度教师专业发展档案管理制度。以文本和电子两种形式建立教师专业发展年度登记册,并予以网上注册,逐步实现教师专业发展的动态管理。
10、构建多元化教师专业发展的运行载体。广泛开展中小学校与高等院校的教育教学研究和师资交流协作,通过组织课题研究、教师论坛、合作交流、专家报告会、示范课等多种形式为教师学习和发展提供条件。
五、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学校建设的措施
义务教育阶段的学校、普通高中要全面开展教师专业发展学校的建设。高中阶段学校及城市中的初中和小学以学校为单位建设,农村的初中和小学、幼儿园可以在学区或中心校的基础上分学段进行建设。
(一)落实教师专业发展学校校长负责制。校长是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学校建设的第一责任人,主管副校长具体负责。
(二)落实学校教师专业发展管理机构。学校要用专门的组织机构负责教师专业发展学校的建设工作,有条件的学校要独立建立研修处,其他学校可挂靠到教务处,但要设专人(研修员)负责。
(三)落实研修时间。学校要解决好教师的工学矛盾,鼓励教师外出进修。要制定每周、每学期校本培训计划,保证充足的教研时间,并进行定期的督促检查。
(四)落实研修经费。要把中小学教师专业化建设列入到年度工作规划中,按照学校年度公用经费预算总额的5%安排教师培训费,用于参加培训所需的资料费、差旅费、住宿费和伙食补助费。
(五)落实规章制度。要根据本地区、本学校实际,制定促进教师专业发展相关的规章制度,使中小学教师专业化建设做到经常化、制度化。
(六)落实对中小学教师专业化建设的考核、评估及奖惩措施。要对中小学教师专业化建设进行定期总结,查找问题,鼓励先进,调动教师自我发展的积极性。
六、示范性教师专业发展学校的基本条件
1、学校领导高度重视。校长能够树立教师教育科学发展观,保证政策和经费上的大力支持,具有科学的长期发展规划,并在推进教师专业发展学校建设方面取得成功经验和显著成绩。
2、学校有相应的管理措施。在用人制度、教师评价、教师激励、教师培养培训、物质保障等方面,能针对教师的专业发展水平和目标,重新配置学校资源,为教师专业发展提供环境保障。
3、教师专业发展示范学校要以示范学科建设为主,要有一支能在本区域内起引领、示范作用的优秀学科者队伍。高中阶段学校要有相应的具有特级教师或省级以上骨干教师资格的学科带头人;初中要有相应的具有特级教师或市级以上骨干教师资格的学科带头人;小学、幼儿园要有相应的具有中学高级教师职务或县级以上骨干教师资格的学科带头人。
4、学校能够有效地与高等院校和教育教学研究机构密切合作,具有较强的校本课程开发及课程资源开发的能力,教师教育科研成果突出。
5、学校能够提供实践基地和资源。教师专业发展学校要为教师提供实践和研究基地,为教师培养提供教育实习基地,为大学教育改革和研究生教育改革提供实践类课程资源。
学校具有承担对本区域相应级别骨干教师进行分期分批培养培训和挂职锻炼的能力,即具有保证每期至少15至20人的食宿条件、学习场所、教研师资、图书资料及专门的管理人员。
七、河北省示范性教师专业发展学校的建设目标
在试点的基础上,要逐步建立省级教师专业发展示范学校。中小学专任教师数量较大的设区市建立10所,其他设区市建立8所,其中幼儿园1至3所,义务教育阶段学校4至6所,高中阶段学校2至4所。市、县两级教师专业发展示范学校由相应的教师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本地实际确定建设数量。
八、河北省示范性教师专业发展学校的评估认定
在学校申请的基础上,由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向上一级教育行政部门申请,进行高一级别的示范学校认定,经检查评估合格后,对教师专业发展示范学校予以命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