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教职工安全知识考试工作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1年10月11日
 

 

沧州市教育局
石油分局文件
沧教石油办字[2011]100号
 
关于印发《沧州市教育局石油分局学校教职工
全员安全知识考试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分局所属各学校:
    现将《沧州市教育局石油分局学校教职工全员安全知识考试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方案要求,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沧州市教育局石油分局学校教职工全员安全知识考试工作实施方案
 
                             二〇一一年十月十日
 
 
 沧州市教育局石油分局学校教职工
全员安全知识考试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积极推进“安全教育培训年”活动深入开展,进一步增强全体教职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能力,进一步强化筑牢学校安全基础防线,确保广大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按照沧州市教育局“安全教育培训年”活动实施方案安排,在前期安全培训的基础上,沧州市教育局石油分局(以下称石油分局)组织学校教职工全员安全知识考试,为保证此项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考试对象
    石油分局全体教职工(含学校各类临时工)。
    三、考试时间
    为保障学校教育教学工作正常进行,学校教职工全员安全知识考试时间定在2011年10月29日进行,上午9:00—11:00为全体教职员工考试时间,下午2:00—4:00为学校领导考试时间。
    四、考试内容
    本次考试主要内容为《安全教育与安全管理教工必读》内所含安全基础知识、学校安全相关法律法规,沧州市教育局下发的重要文件规定、领导讲话重要精神,及沧州市教育局要求普遍进行征订并广泛宣传的挂图、光盘中所列的重要的知识。
    五、考试组织
    为保障此次参考教职工的安全,教职工在本校参加考试,石油分局派遣考试巡视员,督导、巡视此次考试工作。孟争帮局长、王清杰主任为市教育局巡视员,负责石油分局考区的巡视工作。
    六、发证、待遇
    本次考试的阅卷登统由石油分局统一组织阅卷登统,考试达到80分及以上的为合格,颁发由市教育局统一印制的考试合格证书。证书同绩效工资、职称评定和任职资格结合起来,作为任职、评职晋级的重要依据。本次考试试卷作为永久档案,阅后交由学校留档备查。各学校参考人员花名册及成绩单由石油分局留档备查。
    七、工作要求
    此次考试是做好学校安全工作的重要一环,牵涉面广,任务十分艰巨。各学校必须充分认识到做好此次考试工作的重要意义,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周密部署,统筹安排。各学校按每考场35人,从第一考场至尾考场统一排序。学校校长为考点负责人,学校领导负责考务和监考。任丘地区学校统一到石油分局领卷、送卷,外围学校由巡视员带试卷到学校,考试结束后由巡视员将答卷带回。各学校要扎扎实实将考试工作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对不按要求进行考试的单位和领导,将进行通报批评。
    八、石油分局考试组织及巡视安排
   为切实加强石油分局学校教职工全员安全知识考试的组织领导,确保各项工作任务目标、措施的落实,石油分局成立学校教职工全员安全知识考试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孟争帮 石油分局党委书记、石油分局局长
    副组长:王银波 石油分局副局长
    李青石 石油分局副局长
    王清杰 石油分局办公室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分局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王清杰兼任,相关科室人员为办公室成员。考试期间,督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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